• 索 引 号: SM00111-07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明财购〔2024〕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4-09-14 16:13

市直各预算单位,市采购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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