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07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 明财购〔202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采购中心: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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