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0700-2022-0004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使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3-12-08 08:41

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使用的通知》要求,为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采系统”)使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自2024年1月1日起,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再通过政采系统实施采购,各采购单位应按照单位财务内控规定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同时,请各采购单位在 2024年3月31日前,将往年政采系统中所属的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下载后自行归档,逾期政采系统将清理相关信息。

  三明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