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07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明财购函〔2023〕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3〕3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三明实际,鼓励预算单位通过市供销合作社协助在 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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