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 明财(农)指〔2026〕2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6-07-30 16:03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58万元,主要用于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请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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