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 明财(农)指〔2026〕1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9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市渔业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现下达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80.6万元,款列“2130148-渔业发展”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省级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6号)文件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工作,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6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