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明财(农)指〔2025〕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业帮扶保险配套、撂荒地复垦及双季稻种植等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61.76万元(详见附件)。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及指导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 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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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