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明财 (农)指 〔2022〕 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加快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 〔2022〕 1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5万元 (详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剩余资金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闽政 〔2018〕 13号)要求,做好资金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附件:1.2022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2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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