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明财 (农)指 〔2022〕 1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加强我市农科院所建设,确保农科院科研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 〔2022〕 2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资金75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列支。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