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05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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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2023年6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苏迎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请审查。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大力提升财政效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两稳一保一防”各项工作,全年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47万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的影响,为年初预算数的97.02%,比2021年(下同)同口径增长0.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1,87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560万元、上年结转153,904万元、调入资金95,86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9,05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434万元,再融资债券128,6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238万元,收入总量1,056,1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6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48%,同比增长22.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41,38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5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5,6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95万元,支出总量929,1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7,034万元,其中:单位指标结转83,165万元、省市专项结转43,869万元。截止5月底,市本级结转资金已下达(拨付)63,862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3,543万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的影响,为调整预算数的103.01%,同口径增长6.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52,547万元、上年结转527,612万元、调入资金420,98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6,82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32,395万元,再融资债券384,43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029万元,收入总量4,685,5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5,6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22%,同比增长12.9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8,544万元、调出资金2,1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8,6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370万元,支出总量4,173,4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12,099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省财政对市本级补助341,879万元。包括:①税收返还16,923万元,已纳入年初本级预算统筹安排。②一般性转移支付240,846万元,主要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15类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等6项资金计21,758万元已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其他219,088万元均有特定用途,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农林水、节能环保等方面支出。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4,110万元。属于明确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林水、卫生健康、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支出。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已形成报告专题上报。
市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41,382万元,包括:①一般性转移支付22,238万元,主要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3,140万元,结算补助8,28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3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配套378万元。②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19,14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结转安排7,049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12,095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1,76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8.74%,下降41.7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75万元、上年结转33,283万元、调入资金54,92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6,82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99,911万元,再融资债券106,915万元),收入总量469,3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5,0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1.92%,下降14.3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56万元、调出资金41,3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916万元,支出总量415,2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4,078万元,其中:单位指标结转51,541万元、省市专项结转2,537万元。截止5月底,市本级结转资金已下达(拨付)30,510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29,5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39%,下降36.8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8,527万元、上年结转216,701万元、调入资金127,05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35,18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90,747万元,再融资债券144,438万元),收入总量1,977,0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13,9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5.96%,同比增长4.68%;加上调出资金201,0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0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17万元,支出总量1,592,8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4,165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中央、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2,575万元,包括彩票公益金1,270万元、民航发展基金补助85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455万元。市本级对下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1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7%,同比增长112.39%,加上上年结转1,464万元,收入总量20,3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3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61%,同比增长155.8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64万元、调出资金5,472万元,支出总量20,375万元,收支平衡。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4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7.82%,增长1115.8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1,860万元,收入总量162,6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4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04%,增长977.23%,加上调出资金79,574万元,支出总量161,0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629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市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64万元,全部为省级专项结转安排,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全市的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56,75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0.46%,增长13.55%,加上上年结转298,177万元,收入总量854,9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5,23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67%,增长3.95%。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9,692万元。
汇总市本级及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0,4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03%,增长9.24%,加上上年结转586,017万元,收入总量1,466,5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5,89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74%,增长6.2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20,612万元。
截至报告日,上述2022年决算数据,省财政厅尚未批复,批复后数据若有变动,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一)落实落细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坚决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应免尽免,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全市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达39.16亿元。二是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1,076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01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部分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3笔,贷款金额1.4亿元。市本级筹集资金1,286万元,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市本级安排人才专项经费1,200万元,加快人才聚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市本级发放各类惠企稳岗奖补资金1,755万元,惠及企业457家。三是大力稳投资促消费。全市争取上级资金9.72亿元,市本级投入3.97亿支持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民航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统筹资金2.43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本级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03亿元,较上年增加4.46亿元,增幅67.9%,支持20个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水利、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发挥拉动有效投资作用。市本级统筹资金1,455万元,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支持发放乐购消费券和旅游消费券,促进商贸旅游市场加快恢复发展。
(二)着力增收节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面对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增收困难,各级财税部门加强收入组织,大力培植财源,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力兜牢“三保”底线。一是推进资源整合。围绕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立矿产资源全市统一调配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资源往产业集中、往园区集中、往深加工拓展。推进市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开展园区资产、债务核实工作,推动资产及债权债务确认,研究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园区整合顺利推进。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安排资金1.56亿元,支持建设“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拓展高端旅游消费、做大文旅经济板块。二是抓好收入组织。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促进收入的稳定增长。强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通过强化配租配售、市场化运营管理、公开拍卖、出让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切实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市本级开展政策性融资规模超19亿元,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三是强化向上争取。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02.1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2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2.81亿元,再融资债券52.89亿元,含将乐县专项债调整至泉州市本级0.5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超1.87亿元。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争取中央及省上补助资金10亿元。四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市本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6,228万元。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序把握支出节奏,分清项目轻重缓急,严控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三)抓攻坚促改革,服务发展更加有力
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加强资金调度,落实要素保障,支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一是推进特色改革。支持医改再深化,市本级安排资金1.84亿元,推动中医药事业深度融入医改,加快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累计安排资金13.62亿元,支持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林改走前头,全市统筹资金8.88亿元,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深化林票、林业碳汇等改革,支持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营。支持教改增活力,市本级统筹资金2,996万元,扎实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落实落细“双减”政策。二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市本级筹集资金5.16亿元,支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市区防洪排涝等项目,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市本级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统筹各类资金6.39亿元,支持生态新城建设,持续推动“三沙永”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年争取补助资金2.57亿元,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8,908万元,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2.85亿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经费保障,推进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交流合作,加快开创具有山区特色的开放发展新局面。三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市统筹资金3.08亿元,持续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补助资金2.96亿元,市本级投入1.36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严监管提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理财理念,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三明市2022年预算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加强债务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审计问题台账,分类整改,逐项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到位。二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结构固化,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预算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稳步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建宁县、明溪县、清流县等3个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前200名。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定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全市及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导向和日常监管,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建立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等制度,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压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监管全覆盖,累计监管资金超76亿元。落实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资金涉及教育、社会保险与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交通等民生及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方面,夯实资金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市本级审减资金4.51亿元、审减率8.29%。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巡察整改、开展财经秩序整饬、“三公”经费检查等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财政收支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级收支决算分析及支出政策实施具体情况
1.市本级收支决算分析
(1)收支决算数与快报数比较。202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与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相比,收入决算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快报数相一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比快报数增加3,520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有关险种的实际保费收入较预计数增加。支出决算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比快报数减少2,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决算核对,将有关支出更正资金来源或资金性质引起减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快报数相一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比快报数增加3,44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金核算的特殊性,快报数是根据当年11月份数据,加上12月份预计数填报,与最后支出决算数有差异。
(2)收入决算分析。市本级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74%。一是税收收入完成14.2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下降0.7%。其中:增值税6.18亿元,同口径下降0.84%;企业所得税2.34亿元,增长4.54%,主要是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增收0.12亿元;个人所得税0.6亿元,增长14.86%,主要是三钢个税增收393万元。其他小税种5.18亿元,下降4.13%,主要是市区房地产交易低迷影响契税大幅减收0.45亿元。二是非税收入完成9.27亿元,同比增长3.51%,主要是专项收入增收1.0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0.35亿元。
(3)支出决算分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17亿元,同比增长22.67%。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11.21亿元,增长14.18%,主要是市属各类学校在职绩效奖金增支0.71亿元,以及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设补助共增支0.4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亿元,增长10.41%,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支0.5亿元和做实三明学院职业年金增支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8.76亿元,增长37.97%,主要是增加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35亿元,以及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增加影响增支。节能环保支出2.34亿元,增长58.35%,主要是增加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省级资金支出1.02亿元。农林水支出3.83亿元,增长37.75%,主要是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比上年增支0.5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08亿元,增长6.05%,主要是国道534线、356线等交通项目的省级资金比上年增支0.32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亿元,增长12.03%,主要是万寿岩遗址绿化景观建设、融媒体中心高清播出等支出增加0.11亿元。
2.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在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的基础上,大力统筹财政资金,强化疫情防控、为民办实事、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支出经费保障。一是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裕民,市本级民生支出52.31亿元,同比增长21.6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持续保持八成左右。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实施基层“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和库款调度,全市“三保”支出168亿元,保障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三是办好惠民实事。及时安排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12亿元,拨付医保基金2,796万元,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新冠疫苗补助、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支出,有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聚焦“一老一小”需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长者食堂、“四点半学校”等普惠性服务,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筹集财政资金13.52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80元提高到610元,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制度,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筹集资金3.6亿元,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筹集资金7,480万元,用于提升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筹集资金1.24亿元,有效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及双拥慰问工作顺利开展。五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78.49亿元,同比增长9.36%;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48所。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7,673万元,受益学生3.13万人次。下达市委党校建设资金3.3亿元,保障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下达建设资金8,000万元,保障市档案馆(档案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本级预算调整、使用和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1.预算调整使用情况。一是调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支出。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六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调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1.03亿元。截止2022年底,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相关单位已使用8.74亿元,使用进度79.2%;截止2023年5月底,相关单位已使用9.19亿元,使用进度83.3%。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04亿元主要用于国道534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等8个重点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底,相关单位已使用0.58亿元,使用进度55.4%;截止2023年5月底,相关单位已使用0.7亿元,使用进度67.4%。专项债券资金9.99亿元主要用于三沙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等12个重点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底,相关单位已使用8.16亿元,使用进度81.7%;截止2023年5月底,相关单位已使用8.49亿元,使用进度85%。二是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2亿元。主要用于市属医疗机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和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等疫情防控支出0.37亿元、做实三明学院职业年金0.3亿元、生态新城发展建设支出0.25亿元。项目资金已下达落实到位。三是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5.55亿元,以及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5亿元。项目资金已调整到位。
2.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当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6亿元,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与年初预算相比短收3.68亿元,无超收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17.18亿元,与调整预算数相比短收2.47亿元,无超收收入。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21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7.32亿元,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2亿元,通过清理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资金结余,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2.49亿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2023年初预算已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亿元,动用后余额0.85亿元。
(四)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18.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33亿元,2022年已下达(拨款)12.42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亿元,当年新增指标结转14.2亿元,年末结转18.11亿元。年末结转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12.7亿元,政府性基金5.41亿元;按指标来源划分,单位指标结转13.47亿元,省市专项结转4.64亿元。
(五)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4,000万元,实际下达3,66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难以预见的开支,结余34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将当年预备费动用情况按程序报批。预备费支出的主要项目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采购369万元,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专项经费360万元,援沪物资资金200万元,市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及系统建设经费170万元,干部关心关爱经费123万元,人才经费115万元,12345平台热线服务专项经费100万元,重大会议安保维稳装备采购经费100万元,援疆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选调生和公务员管理培训经费100万元,公众场所设置AED和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经费68万元等。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举债情况:一是经批准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3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9.43亿元),比上年债务余额158.33亿元增加8.46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0.18亿元之内。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结构、使用情况。按举债资金投向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主要投向公路(40.98亿元)、保障性住房(28.33亿元)、市政建设(20.90亿元)、医疗卫生(11.70亿元)、机场(11.42亿元)、土地储备(8.15亿元)、文化(2.24亿元)、教育(1.80亿元)、铁路(1.25亿元)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按当期新增债务举借来源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03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3.55亿元。截止2022年底,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已使用8.74亿元,使用进度79.2%。三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偿还情况。市本级已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6.17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01亿元。
(七)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2年多渠道筹集42.15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筹措资金31.12亿元,支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实物量和有效投资,确保兴泉铁路清流至大田段、莆炎高速三明段全线通车,推进田安高速、武沙高速、胡坊至岩前高速等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昌福厦、泰宁至邵武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改善路容路貌,实现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外畅内联,为三明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作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二是市本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03亿元,推进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家园7号学生公寓楼、市区供水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上述项目的建设,为提升我市医疗、教育水平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支持。
(八)2022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十分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及科室核对,对于能马上整改的,做到边审边改,目前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财政资金统筹方面。已将滞留在部门的非税收入2014万元上缴国库。二是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021年度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6046.99万元)、武沙高速(三明段,312.90万元)、市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707.47万元)结转资金已全部形成支出;2021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项目1,600万元、市灰飞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2,400万元和2022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项目、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各6,000万元,已经省财政厅闽财债管便函【2023】9号批复调整用于武沙高速(三明段)等3个项目,下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其他方面。在审计期间,市水利局已将原移民开发局资产1405.18万元并入机关资产统一管理。下阶段,市财政局将根据审计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将整改情况专题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周转金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考虑到近年我市每年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金额较大,上级专项资金调度足以用来调剂季节性收支不平衡,为此市本级仍按往年做法,暂时没有建立预算周转金制度。
2.债券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结余债券资金的使用,每月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使用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市本级2022年结转的新增债券资金(2.29亿元)已再使用0.45亿元,使用进度从去年底的79.2%提高到今年5月底的83.3%,提高了4.1个百分点。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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